通知通告

关于查收圆梦计划学费的通知

圆梦计划各合作院校: 经团省委与省人社厅、省财政厅沟通协调,圆梦计划2011年第二期、2013年第一期学费已于12月25日下达至团省委,团省委经仔细核对,于12月26日下午将学费转拨至各合作院校指定账户,请各校注意查收,2015年1月前为已取得毕业资格的学员办理毕业证。 省圆梦办 2014年1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