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4级、2015级、2016级“圆梦计划”毕业学员学费返还名单的公示 根据《关于发放2014级、2015级、2016级“圆梦计划”毕业学员学费返还的通知》,我委将向2021年7月前取得毕业资格的2014级、2015级、2016级“圆梦计划”学员按1000元/人的标准返还学费。截至2022年10月10日,新增52名圆梦学员在官网申请并通过省圆梦办审核,公示结束后将按无异议的名单返还学费。现将新增毕业的圆梦学员名单予以公示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圆梦办联系。 公示时间: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5日受理单位:省圆梦办联系电话:12355附件:2014级、2015级、2016级“圆梦计划”毕业学员学费返还公示名单.xlsx